دانلود کتاب 汪康年卷(中国近代思想家文库)
by 汪林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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عنوان فارسی: جلد وانگ کانگیان (کتابخانه متفکران مدرن چینی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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汪康...
当代学者之所以熟悉汪康年,或者说汪康年之所以会成为当代学者研究的一个中心人物,起初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了一部《汪康年师友书札》。的确,这部书札很能说明汪康年的历史地位——思想并不那么前沿,政治上也不是居于一线,也没有做出什么惊天动地大事的汪康年,却凭借他的报人职业和出色的社会活动能力,把那些在思想上或政治上都比自己高大的(当然也有比自己稍矮小的)人物都结纳于自己的周围,形成了一个历史人物群体的网络,也使自己成为居于晚清思想和政治漩涡中心的一颗明星。因而汪康年的著作本身尽管思想闪光点并不多,但这些平实而勤勉记录的著作,却是他当年伴随变动不居的思想、政治潮流,及时而勤勉地对思想界和政治界的变动加以记录或评点、广泛地与思想界和政治界各种人物进行交流与摩擦的忠实记录。因而汪康年也就成为当代学人了解或研究那个时代思想、政治、文化的一个难以绕过不顾的历史人物。
汪康年,初名灏年,字梁卿;后改名康年,字穰卿,中年自号毅伯、毅白、初官、醒醉生,晚年号恢伯。这一连串不同时代所取的名、字、号,决不是没有意义的。
杭州汪氏是从徽州移居来的经商致富的大家族,但自汪康年祖父一代开始,家境就每况愈下。到1860年1月25日汪康年出生时,其父亲基本上没有从上一代那里继承到什么家产,只能依靠八品微职微薄且时断时续的俸禄,艰难地维持全家的生计。而且生逢乱世,幼年的汪康年不得不随父在浙、赣、粤间奔波,一面在其父亲的督导下读书。因此在这个时期,汪康年及其家人最期望的是“丰年穰穰”、“降福穰穰”,摆脱贫困的家境。
1882年,汪康年父亲病逝,作为长子的他不得不早早挑起养家的重担,先后在杭州任书局分校、王文韶姐姐家坐馆,同时继续学业。他的勤奋学习,换来命运的转机:继1886年入钱塘县学后,1889年考取八旗官学教习,同年秋中举人,1892年成进士。1890年,他应湖广总督张之洞之招,到武昌为其孙子教读。继而又充任两湖书院的史学斋分教,在湖北志局参与省志的编校工作。1893年湖北自强学堂正式成立,受张之洞之命任编辑,翻译西学书籍。在湖北的六年时间里,汪康年不仅得以拜在权臣张之洞的门下而得到帮扶,并积累了人脉,积累了政治经验,也积累了西学素养,奠定了他日后办报论政、开展政治和社会活动的基础。也正是从这一时期开始,汪康年对国家的内忧外患状况越来越担忧,对国家和民族的前途越来越关心。
1895年中国对日战败,是中国近代历史上的分界线,也是汪康年人生道路的一个转折点。1895年后,汪康年离开湖北到上海,列名上海强学会,参与创办《时务报》,积极从事变法活动,开始了报人、政论活动家、政治改革鼓吹者的人生历程。他也为自己人生道路的这一转折点树了一个标志——为自己取新号“毅伯”、“醒醉生”。确实,这个时代的国家、民族,亟需汪康年这一代人走出蒙昧,坚毅救国;志在爱国、强国的汪康年也决然为变法救国而做启蒙宣传,而坚毅前行。
在这以后的十多年时间里,汪康年也的确在为实现他的政治改革追求而坚毅行进。在戊戌维新时期,他主持《时务报》,并且亲自操笔撰文,为变法运动的开展而鼓吹呐喊,也积极参加各项改革活动,如参与发起组织学会、创办新学堂、译印西学书籍等。戊戌变法被镇压,但他没有改变通过改革以救国的努力方向,一面通过他所主持的《中外日报》等报刊继续鼓吹变法,一面参加了组织自立会和中国议会的活动,力图通过争取东南各省督抚的支持,建立君主立宪制的联邦国家。至自立会和中国议会也被镇压,汪康年仍然寄望于清政府的自改革,因而一面极力劝告国人不要躁进而要耐心等待,一面继续推动政府实行真正的改革。但结果却是越来越令汪康年失望、担忧、丧气:一面是国民的“躁进”而失去耐心,一面是政府的拖沓欺骗。就是在这个背景下,汪康年改号“恢伯”。
无论这是恢复的“恢”还是谐音的“灰”,我们从中体味出的是一种消极、保守的意味——当然,这更是后人根据事实所做的一种推断。1907年以后,汪康年逐渐丧失了此前曾有过的一点积极进取、冲破旧秩序的勇气和力量,更多的是一种坚守旧秩序的暮气,以及面对社会潮流涌进的张皇。他不仅斥责革命是“祸患”,一些要求缩短立宪预备期的立宪派也被他指责为“喧哗之徒”,责备废约保路爱国运动是不顾“大局”,指斥那些批评清政府的报刊是 “侮慢”、“轻藐”、“言论之过其界限”,甚至清政府进行的法制改革也被他责难为太激进。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爆发,且迅速向全国各省蔓延,旧王朝、旧秩序即将垮塌,忧心如焚的汪康年撑持病体为朝廷最后一次尽忠,提出了“以收拾人心为第一要务”的建言,但已无济于事。11月3日汪康年逝世。三个多月后,汪康年真诚维护的清王朝宣告退位。
汪康年在他的52年生涯中, 16年办报,创办并主持的报刊有6家,期间还为这些报刊撰写了大量的论说之文;又善于交友,多以书信与友朋讨论国家局势和政治,交流信息和情感,或向当政者建言献策。汪康年病逝后,其弟汪诒年辑录了他发表于报刊上的部分文章,以及所留下的文稿、书信底稿等,先后编辑成《汪穰卿遗著》(八卷,1920年铅印)、《汪穰卿先生遗文》(上、中、下三卷,附《汪穰卿先生传记》七卷,民国间铅印)、《汪穰卿笔记》(八卷,1926年版)三种。可以确信,《遗著》、《遗文》所收录的只是汪康年作品的一个部分。本书编者以《遗著》、《遗文》为底本,翻阅了汪康年创办和主持的报刊汪诒年在《汪穰卿遗著》卷首目录后做说明:“《中外日报》中先兄所为论说颇多,于时事尤有关系,然曩昔报章通例,率不署撰著人姓字,故何篇为先兄所撰,颇未能确知,不得已谨从盖缺。《京报》之论说亦不署名,幸溧阳汪君仲卓始终其事,于论说之著作人尚能一一识别,故据以缀辑。汪君之厚谊不敢忘也。《刍言报》文字皆先兄一人所撰,无他人之作羼入其间,几于悉数编入,是以卷帙独多。” 故《遗著》、《遗文》中收录的汪康年文章,以辑自《刍言报》的居多,其次是《时务报》和《京报》,经营时间最长的《中外日报》反而缺失。 ,也调查了已知的汪康年存世的书信等作品,拾遗补缺,共得420余篇。按照汪康年论著的内容,本书分为六个部分(七篇):
第一部分“变法篇”,是汪康年阐发其政治改革思想的文章。通过政治改革来救国、强国,是汪康年自甲午以后坚持不变的追求。但这十多年的政治改革追求是一个总过程,在这个过程中,汪康年的变法思想实际上还是有具体变化的。
汪康年明确提出政治改革思想是在甲午以后,本书的“变法篇(上)”所收录的就是这一时期汪康年的文章。最能够代表他在这一时期思想锋芒的,是1896年9月《时务报》第四册上的《中国自强策》(上、中、下),其中大胆提出了以兴民权、设议院为纲,以改革政府机构,遍设学堂、报馆、巡捕(警察),以及招商以平道路、浚江河、开铁轨、通电报、制钞币、立银行、正税则等改革措施为内容的变法自强策,认为“如此行之十年,国以富,兵以强”;以及在第九册发表的《论中国参用民权之利益》,主张“复民权、崇公理”,以“与西人相角”。三年期间,汪康年在《时务报》上发表了十余篇对改革运动及与当时局势“皆极有关系”、“对于朝野上下苦口危言,日以救亡图存之策相劝告”(汪诒年评语)的文章,起了很大的变法宣传作用。从这些文章看,戊戌时期汪康年的改革思想颇有魄力,颇有雄心大志。
“变法篇(下)”所收录的则是1900年以后汪康年在自己创办并主持的报刊上发表的文章以及书信。在这一时期汪康年所要求的仍然是变法——政治改革,但与戊戌时期相比,已有很大的不同:
一是在戊戌时期,汪康年虽然也是寄希望于统治者的自改革,但戊戌时期更多的是敦促,是要求,而1900年以后更多的是强调依赖和等待——从策划自立会试图依赖地方督抚的支持,建立君主立宪制的联邦国家;到提出《整理政法纲要》,试图依赖日本与其他西方国家支持光绪执掌政权,而后“将国家之事重行整顿”;到清政府宣布预备立宪,一味要求“薄海臣民”以“实事求是之心”静静等待,反对“喧哗躁进”,主张“不应冀其进行之过骤”。
二是提出变法主张更为具体。在戊戌时期,汪康年变法主张的表达,更侧重于理论阐述,更多的是像《中国自强策》、《论中国参用民权之利益》这样的宏篇高论;1900年以后,汪康年的变法主张更侧重于一些具体的改革举措,更多的是如《整理政法纲要》一样的建言改官制、清户口、厘正赋税、整饬财政、兴利源、兴教化、通达道路、改正刑狱、讲求外交之法;像《上政府说帖》一样建议扶助华人自行传教、处置赫德、处置盛氏、整饬税务、铸金币、招华商办理国内商务、招求海外人才、慎用外人、慎重商约、用人宜慎等等的变法方案。在报纸上发表的,多是围绕发辫该不该剪,服色应不应当更易,刑律应当怎么改,军国民教育可不可实行,以及臣民应如何配合改革等等之类规范变法行动的说教。
第二部分“报人篇”。作为近代中国较早的民间报人之一,汪康年创办或主持的报刊先后有六家。在这个过程中,汪康年始终是以报人作为自己唯一的职业身份。所以,他既不同于传统的“文人论政”,而是以大众传媒为讨论和评说政治的论坛。同时也不同于康有为、梁启超这样的政治家报人,始终是以民间报人的立场,坚持独立办报,不屈从于外国势力和满清政府的压制。他也不仅仅是利用报刊作为实现自己政治目标的途径,他对如何办报有自己的思想——新闻思想。也就是说,汪康年是在一定的思想观点的指导下办报的。这部分所收录的50余篇文章,正体现了汪康年的新闻思想。
汪康年对报刊地位和作用有自己的认识。他在《论设立〈时务日报〉宗旨》中说,报刊的重要性首先是“能通消息,联气类,宣上德,达下情,内之情形暴之外,外之情形告之内。在事者得诉艰苦于人,僻处之士,不出户庭而知全球之事。”公开、迅速和普及的特点,沟通信息、传播新闻的作用,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大众传播媒介的功能。同时,报刊可以发挥动员全国之人起来救国的作用。在中国面临严重民族危机的历史背景下,“欲作民气,振民心,定民志,必在于崇清议。清议于何宣之?必宣之报。是则报也者,固振聩发聋之要品也”。他还在《京报》上专刊《论报章之监督》一文,指出报刊还有一个应负的社会责任,即监督政府。汪康年认为:“报章者,所以监督政府,而谋社会之公益者也。故于政府之得失,社会之利害,或誉扬而赞成之,或防维而纠正之,报章之职分宜然也”。并且也使官与民上下沟通:“使官之所为,民无不知之。民有所苦,官无不知之。”即上情下传,下情上达。
政治的良性发展、社会各群体之间的互相沟通都离不开报刊,所以他主张政府应当放开对报刊的限制。他在《论粤督限制报馆》、《论报馆挂洋牌之不可》、《论朝廷宜激厉国民多设报馆于京师》、《通报停闭感言》等文中,批评政府的舆论压制政策,指出同治以来,中国人办的报刊虽不少,但“于时事多未敢深论,论之或辄致殃咎”,原因在于政府不能容纳批评意见,这实际上是政府“自欲斩刈新机,歼刬国脉”。因为这不仅是政府“自示畏缩,且适表明政府必无容直言、奖气节之美德”,而且必将导致官与民离,民“则永与政府相抗相隔……上下新旧满汉之间,相离亦益愈甚”。他一再呼吁政府给予报刊自由发言之权利,以“力纠政府之过失”,也以“监督社会”。他多次上书当道,要求尽快制订报律,使民间开设报馆合法化,从法律上保障民间报馆的生存权利,也以法律规范报刊的行为,以为中国报刊争取一个较好的生存和发展的环境。
汪康年更为重视的是报刊自身的建设。他在《论报章记事关系个人及社会之分别》等文中,认为办报者及报刊要有“报识”和“报德”。所谓“报识”,主要是指报人的新闻敏感,能及时反映民众呼声、时代潮流、社会和政治动向,否则就是丢掉了“报识”。但他更强调“报德”,认为报德是报刊的生存基础,因为报刊的一大使命是监督政府、监督社会,这就更要报人自身讲求道德。而且报刊是“代表舆论之机关也。既为舆论之代表,则其一言一语,皆将为社会所信仰。夫以社会所信仰,而不自保其名誉,自尊其资格,自重其价值,而信笔书之,率意言之,人将不信仰我”。所以他经常强调报刊的报道或评论“必有根据”,不应该捏造或夸大事实,“以骇人听闻、并不确实之消息布散于社会”;(《针报》(十三))同时也要敢于说真话,例如对于政府及官员的“失德”之事,“报章万不能不为纠正”(《论报章记事关系个人及社会之分别》),更要公正不偏,切不可“挟偏私”,决不可“以讦发人过恶,指摘人瑕疵为天职”,而应当从是否“有碍大局,或妨于社会”着眼。立论应出于公心,至少不应有偏见。即使有党见,“其措词亦应有一定之规则,而事实尤须有着落”,否则,“此报乃成为一文不值之报”(《敬告》(二四))。
值得注意的是,汪康年对报刊地位及职责的定位,侧重点是有变化的。从他对当时报刊的评论中可以看出,1900年以前,汪康年更强调报刊对政府的新闻监督,以及报刊的言论自由;而在此以后,他从原来的立场后退了。他在此期间发表的至少二十余篇《针报》、《规报》、《说报》一类文章,重点不再强调报纸要监督政府,更多的是要求报刊“谨言慎行”,对当时报纸揭露或批评清政府的黑暗腐败、昏庸无能,或是指为“捏造”、“随意诬诋”,或是斥为“侮慢”、“轻藐”,或者指责为“弛漫放纵”、“言论之过其界限”。
但不管怎么说,汪康年对中国近代报刊建设方面是做出了杰出贡献的,他是中国近代新闻事业的开拓者之一。
第三部分是“外务篇”。外交,在近代中国是一件大事,汪康年作为一位爱国的报人,必然地会借助报刊,表达自己对中外关系、对国家各项主权的得失、对国家面临外部形势的关注,并且在如何应对外来危机方面向政府提建议,向社会发警言。
从这部分收录的七十余篇文章可以看到,甲午以后的十多年时间里,几乎每次中外交涉重要事件,汪康年都会通过报刊发表自己的看法,或通过书信向当局提建议——1897年德国强占胶州湾,汪康年在谴责德国的强横无理的同时,更呼吁“当国之人,茹痛如此,其必尽改旧辙,聿新百度”。1901年发生了俄国欲霸占我国东北的事件,汪康年发起抗俄集会,并上书当局,要求与俄力争。葡萄牙欲借澳门划界谈判之机,以威胁要挟手段扩张领地,汪康年写信给清政府,主张对葡人的意外要挟,“仍应坚持不许,万一不允,宁与失和”。日俄战争后日本在中国东北等地渗透扩张,汪康年始终保持警惕,并常在报纸上发文予以揭露,并向政府发出警告。还要看到,汪康年在这一时期的《中外日报》、《京报》等报刊发表的言论中,内容最多的是揭示中国所面临的外来威胁,以及催促政府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,号召国人奋起救国。如《京报》上刊登的《书越南人巢南子海外血书后》、《论高丽告中国》、《再论高丽告中国》、《三论高丽告中国》等文,以越南、高丽亡国的事实,指出:“今日之世界,强权世界也……吾中国当今之时,处今之世,犹沉酣于睡梦中乎?”其《论偷安为贫弱之原因》、《日法协约之深意警告政府》等文,则向政府发出警言:“各国皆以保全东亚和平为主义,盖其目的在平和瓜分”,切不可“淡漠视之”。批评清政府“束缚其己国之人民,受无数强大国人民之奴视,竭尽其己国人民之膏血,以供无数强大国政府之牺牲”。也向民众发出了团结救亡的呼吁,劝告清政府尽快“施行改革”以强国。
但汪康年关于外交方面的思想主张是随着形势的变化而变化的。至于变化的动因,汪康年在1911年的《敬告》一文中是这样说的:中国外交“将由敷衍对付时代,而入于卤莽灭裂时代”。所谓“敷衍对付”,即办外交者“无识见,无方法,见事办事,而于当时之利害,则尚知之也”,这就需要舆论从旁推进;而“卤莽灭裂”则是这样一种情况:
“自近年以来,排外之说日甚,而举全国社会,皆不研求方法,而惟以极端强硬为可贵,于是已失之权利,日谋收回,藉故要求之事,概以拒绝为贵,社会中几几以此为外交官之殿最,而利害不问也。此等大病,无人起而大声疾呼以救正之……万一于不宜强硬之事,而忽为强硬之态度,则陷吾国于悲境矣。”
当民众反侵略斗争真的兴起并高涨时,汪康年却又忧心忡忡了,担当起了“疾呼以救正之”的角色。在外交方针上,他提出应以“审慎为之体,争执为之用”。认为“处弱国而言外交,不能不出于对付,势也,无可讳言者也。若羞此而鲁莽焉、横裂焉,则大祸立至,可必矣”。所以面对20世纪初年中国各界民众要求收回各项主权(如租界、海关、邮政、航路等主权、废除领事裁判权、自争界务等)的斗争轰轰烈烈开展时,汪康年即在报纸上发表了《论租界与领事裁判权》、《说外交》、《评外交》、《外交感言》、《醒呓》、《诘问》等文章,或是辩解称中国的关税、邮政等主权并没有被外国人夺占,“惟初通商时,无人能经理,因托外人为之”。或是反对民间对交涉之事妄加干涉,认为遇有关涉外人之事,“必须由国家所命之外交官与外人交涉,若贸贸然由一人或一小部分径与外人交涉,必无此体式,不特为外人笑而已,且使外人知我无尊重国权之心”。 甚至主张对那些虽“己之为直,人之为曲”的交涉事件,与其动辄抗争,“无宁含糊过去”。这与1897年汪康年在《论胶州被占事》中表达的“惟新创之后,正宜竭力自张,以示不测。且民惟无用,用则上下张奋,九败犹冀一胜;不用则气日馁,心日弛,必日割以至于亡。是则必战之故,一言可决”的坚决抵抗态度,形成了鲜明的对比。
第四部分是“铁路篇”。铁路在20世纪初已不仅仅是经济领域的事,更是一个搅起冲天大潮的政治问题。它引起了各阶层中国人的关注并置身其中,汪康年也不例外。
从这一部分所收录的最前面的《致吴佩葱先生书》和《呈商部文》看,汪康年并不赞成与外国人合办铁路。事实上,当浙江铁路问题刚被提上议事日程时,汪康年曾经是自办浙路的赞成者、浙路公司的发起人之一。1905年,汪康年作为京官四代表之一,与在沪的浙江士绅一起策划并成立了浙路公司。但由于此后的事态变化,一方面是汪康年的堂兄汪大燮成为浙江保路废约风潮的对立面,另一方面是(和汪康年外交方面的主张一样)是,面对汹涌激昂的群众性保路废约风潮,他认为有必要“疾呼以救正之”,所以这部分的三十余篇文章,从《醒呓》、《儆告》、《悲言》、《诘问》、《纠谬》、《宜知》、《记怪》、《砭论》、《痛言》等等之类的题目便可以看出,大部分是对保路废约运动的批评。这些批评多集中于这三个方面:
一是宣扬借款筑路无害。汪康年认为拒借洋款毫无道理,所谓借款路亡、路亡国亡之说更是危言耸听。认为借款筑路不比开矿、办实业,是无害有益的,关键在于如何使用款项,“假使吾国善自为谋,绸缪谨慎,虽借款无害也。若夫上下相猜,政法错乱,虽路矿尺寸不假手外人,而一旦祸发,则一切将全入外人之手”。而且借款筑路,若干年后铁路完全归我,因而“无害”,“何所为路亡国亡者?”
二是为清政府“铁路干路收为国有”决策辩护。他认为,“铁路之干路收为国有,质言之,则是将各省民办铁路之局面,全行改变,而另易一种办法也”,并无不可。原因在于各省商办铁路多办理不善,所以他说:“干路国有及借款造路之说,余未以为非也。盖统观各省于路事,无不争竞延缓,各为其私,非改为国有,则此交通最要之事,何日能成?”
三是攻击各地的保路运动。面对清末许多省相继发生的群众性的废约保路爱国运动,汪康年发表了一连串的文章,指责各地的保路运动是“抗拒”、“挟制”国家,“百计以求动摇大局”,是“败坏大局之举动”。他从维护旧有秩序的角度,对民众的抗争行动做了批评,认为:“夫民以不平之故,而出于上下相争,则必有争之之道焉。盖所以争者,为其事之失权利于外人也。倘以逾越界限之故,而公私丧失,乃大逾于所争,则亦无情理之甚矣!” 此风潮如若继续蔓延,“则直与作乱无异,而影响所及,将全国入于危险之域,而吾国立陷于至悲极惨之境”。至1911年,保路运动在四川“竟酿成罢市,驯致暴动,汹汹之势,未知所止”的局面,汪康年对参加运动的民众和清政府方面做了各打三十板的批评,一面指责参加运动之民众“迹近暴乱”:“夫川省以争路而罢课、罢市,顶奉先帝牌位,偶有不纳租税之言,论者已谓其迹近要挟,在川人已宜一雪此言,岂可集合各省之议员辞职,而显示要挟之迹者哉!” “此等情态逐渐加甚,则大乱成矣。”另一面也责备清政府处事无能:“此事政府不于事前妥密筹备,而猝然发令,以致群情惊疑。及反对之形已成,而不谋晓谕解散之法,而惟以简单强制数语,而欲使川省乱机即由此而化为乌有,是犹南辕而北辙。” 同时向政府献计:“惟有不动声色,速派川省所最信服之大员,驰往慰抚,将朝廷不得已之故剀切详告,商一妥善办法,是为正理。”
可见,秩序,是汪康年考虑铁路问题的出发点。
第五部分是“议政篇”。汪康年作为一位著名报人,一生办报没有离开政治。当年为了政治改革而参与创办《时务报》,到创办《京报》、《刍言报》时,更明确了自己的独立报人的角色,也更明确了自己的职责,即办报的一个最重要的目的,是为了监督政府,评议政治。这部分收录的八十余篇文章,除了一两篇书信和未刊稿外,基本上都是发表于《京报》、《刍言报》上的。
稍加浏览,可以发现,这一部分文章中有呼吁确立立宪政治之方向的《论政界趋势之所定》、《公私辩》、《论暗杀之误国》、《醒呓》、《质疑》等;有评论资政院及各省谘议局活动的《敬问》、《发微》、《献议》、《敬问》等;有论述中国政治形势的《论西报之言警告政府与国民》、《论偷安为贫弱之原因》、《敬告政府》、《论政府近日政策》等;但数量更多的是对政府政策的批评,对不职贪渎官员的揭露和抨击。其中有对朝廷用人行政的批评,如《敬告》(二五)一文指责“国家政纲不肃,罪人轻纵,则其国未有能振兴者。” “朝廷之优容贪蠧,奖劝罪恶”,已非常严重。例如《杂说》(二十)就揭露清廷近年来“忽公许被参人员自诉冤抑”,致使“著名贪猾之流,复得脱颖而出,徒开邀倖之门”。《杂说》(十四)揭露清廷在委任官员方面随意而马虎,竟然委任两个完全是外行且颟顸庸碌无能的纨绔子弟掌管大清银行、交通银行。所以他在《说官》一文中,指朝廷的所谓法律是“官样文章而已”,所谓命令是“打官话而已”。财政从中央到地方都很混乱。《敬问》(八)揭露,清政府一方面下令京师和地方都要精简官员,另一方面却要以“捐款”的名义出卖官职,增加财政收入。地方上也各显神通,或“自营实业,以津贴行政”,即官办实业来筹集行政费用(《敬告》(二二)),或擅借洋款来解决行政经费(《为新疆拟借洋款办实业以为行政经费事》、《敬问东三省借外债四千万之理由》),或强令全省官员捐数月俸廉以充公用(《质疑》(七))。一些文章还揭露了各地方官员的胡乱行政,如《醒呓》(五)一文指责“顽不知人事”的北京警察厅颁布条款,强行规定剃发匠每人须预备长衣两套,而实际上这些人连饭都吃不饱。《杂说》(二九)揭露了官员的颟顸,如贵州的武弁殴打学生,而官府反而把被殴打之学生革去,优保滋事之武弁。浙江有办捐务者,因捐事移文上海日本领事,仍依据旧时条约。日领事复函告知:移文所据者乃废约,现行用者为乙未新订条约。某官不但不引咎,反谓我处只有旧时条约,不知有新约。很多官员盲目推行新政。《评政治》报道:山西官府创办纱厂,办起来后乃知山西并不出产棉花。一些地方言及兴利,便大办蚕桑,买桑秧,买蚕种,所费不资,而不管当地并不适合养蚕。更有官员草菅人命,《箴时》(二)揭露,宣统元年江苏巡抚派兵征剿盐枭,兵至昆山,赌徒已逃,军队竟以枪杀本地之人充数,虽被报纸揭发,各级官府仍包庇不办。
也有一些文章是直指权臣和贪吏的,如揭露和抨击奕劻及北洋派官僚腐败黑幕的《庆亲王七十生辰特别赐寿记》、《读连日罢斥朱宝奎段芝贵谕旨谨书》、《读初五日谕旨谨注》、《读初六日上谕谨注》等,或评述或暗示,或讥讽或怒斥,曾对当时的政坛产生了重大的影响。
但总的来看,汪康年的这一部分文章,无论是从与其他部分的文章相比较的角度看,还是与当时清政府政治腐败严重程度的实际状况相比较的角度看,汪康年的政治监督做得并不是很到位,这些文章讨论的问题,大多都很琐碎,更谈不上力度和深度。
第六部分是“论世篇”。汪康年是一个双重监督论者——“报者,监督政府者也,监督社会者也”。即作为一个独立报人,不仅要监督政府,表达民间对政治改革的意愿,也要监督“社会”的言和行,以维护一定的社会秩序,这也是报人的“天职”。
汪康年的双重监督,所围绕的是一个中心,即他所说的:“吾辈所应尽之义务,一曰迫望政府之改良,一曰遏止乱事之萌生。斯二者,皆今之要务也。”也就是说,政治监督的任务,是向政府施加一定的压力,推动其自改革;社会监督的任务,是使整个社会在一定的秩序范围内运行。而且越是往后,汪康年越是注重监督社会。其原因在他1910年的《杂说》(九)中做了说明:“自近十年来,吾国之人,一变其弛懈驯柔之习,而竞趋于嚣张傲慢之途,其极则至于阳狂迷罔。”即壬、癸以来,民众的情绪越来越激越昂扬,在汪康年看来已经到了秩序完全崩溃的边缘。所以从这八十余篇文章看,1905年以前,当政府对改革还没有完全行动起来时,汪康年所做的更多是“迫望”政府改革的工作,对社会的批评,基本上是针对某些个人的劝导或说教的书信,如《致吴授卿先生书》、《致藤田剑锋先生书》、《致高□□先生书》等;以及一些务虚的论说,如《为人为己不分为二事说》、《论吾国今日人心之大病》、《艰贞无咎说》、《责己说》等。1906年后,立宪运动和革命运动都在高涨,清政府也被迫手忙脚乱地推行预备立宪,整个社会几乎都被卷入澎湃高涨的政治热潮当中。汪康年以担忧的心情注视着这个热潮奔涌的社会,借助报纸更多的是扮演了“监督社会”的角色,即努力“遏制乱事之萌生”。在为清政府的起步立宪“不胜忭跃”之后,极力劝告国人不要躁进,不应期望预备立宪“进行之过骤”,而要“持之以五十年之恒心”,因而在这一时期,不仅所有超越“预备”范围的运动,如革命运动、抵制美货运动、拒款保路运动等,在汪康年的文章中要受到攻击,即使是对“预备”所需之秩序稍有触犯的事和人,他都明确地给以抨击甚至是斥责。如当社会上和言论界开展剪发辫、易服装讨论时,汪康年即在《刍言报》上连续发表《驳剪发易服之反对论》、《读议员论剪发易服事签注》、《悲论——因见近报之对于发辫感而作此》等文,认为“辫发为我朝定制”,“毁慢”发辫说明“吾国人对于国家无有崇敬之心”,且将使我国立受“实祸”。一些爱国留学生组织国民军,汪康年撰《儆告》(三)、《醒呓》(六)、《敬告》(十四)等文,指责这是“召乱取亡之导线”。有志士发起募集国民捐,他发表了《醒呓》(七)、《敬告》(十四)等文,讥讽此举为“徒资为热闹”。一些爱国人士发起组织“禁烟会”,要求与英国交涉,禁止鸦片进口,汪康年以《质疑》(六)、《质疑》(八)等文,表示此活动“其不可解”,“且勿问英人许否,应先问我之能办到否”。
但汪康年不能不看到,当时的社会已是“人人思乱”,任何的“监督”与“遏制”都无济于事。就在武昌起义爆发前夕,他在《刍言报》上刊《痛言》(四),痛切悲叹:“吾今者有甚悲焉,何悲乎尔?以吾国之大,而稍明白事理者,竟无有也……呜呼!天其欲速亡吾国乎?不然,何产出谬妄狂诞之徒如此众也!”
汪康年没有想到的是,清王朝自己没有抓住历史给予的“自改革”机遇,亦即没有认真地、真心诚意地做立宪的“预备”。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,且立即得到四方响应,汪康年在半年前的《敬告》(七)一文中发出的“变法无序,朝令暮更,民无适从,则亡;不从民欲,强民就我,则亡;纵奸长恶,善良屈抑,则亡;赋敛无节,水旱无备,民不能生存,则亡;耗财之途不塞,窃位之官不去,徇情而废法,则亡”的警告不幸而言中。
汪康年,是一位总站在时代潮流中端的爱国者;汪康年的著作,是晚清政治和思想潮流的一种面相。